网约车罚款新政策

2022年12月29日 460点热度 0人点赞 0条评论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网约车罚款的最新政策,其中对罚款金额进行了大幅下调,部分内容进行删减,具体内容如下:

一、政策动态

7月30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决定明确取消“对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行为的罚款”,下调“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行为的罚款”数额。

12月5日,六部公布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行为的罚款数额予以下调

二、调整内容

(一)罚款下调

根据新修改的暂行办法,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而在原暂行办法中,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二)内容删减

根据新修改的暂行办法,删除了“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罚款规定。

此次罚款调整的群体主要为私家车跑网约车和外地人用营运车跑网约车,罚款额度的大幅下调,对于网约车司机群体来说是极大利好的,也更加符合网约车业态发展。

东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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