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牌出租后,车辆出了事故,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2021年12月16日 828点热度 1人点赞 0条评论

由于上海市对车牌的管理相对严格,沪牌的价格也一直居高不下。许多已经拥有沪牌额度的朋友都想过将自己的闲置额度出租,即将自己的额度借用给他人购车上牌,或将他人的外地牌照车辆过户到自己额度名下。但又担心这样做会不会存在风险,毕竟从法律角度来说,车在自己名下,但不是自己在使用。万一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事故,自己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呢?

事实上,这一担心完全没有必要。我们来看看《民法典》是怎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从法律角度看,将自己名下的车辆给他人开,相当于将车辆租赁给他人。根据《民法典》解释,即便他人出了事故,责任也在驾驶人,与车主无关。除非车主有过错。这里的过错主要指两种情形:一是明知或应当知道车辆存在安全隐患而将车辆出租或出借从而导致事故发生;二是明知驾驶员不具备驾驶资格而将车辆出租或出借从而导致事故发生的。沪牌租赁并不涉及上述情况,因此作为法律上的车主,并不存在连带责任。

当然,这并不是说沪牌租赁就毫无风险,选择一个可靠的租客也是有沪牌出租意向的人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

东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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